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甬东旅政发〔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9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东至环湖北路、南至莫高路、西至规划红线、北至鄞县大道;用地面积约1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约450个以及约65套充电桩,主要分为多功能草坪、车秀场、管理房,并配建监控、道闸、公共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环湖北路停车场。
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绿色建筑、图纸规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指标复核及电子报批、施工现场全过程配合驻******消防、电梯、人防、泛光照明、门窗幕墙深化、钢结构、室外附属市政及管线综合、光伏及空气源热泵、绿化景观、海绵城市、基坑围护、PC、BIM、抗震支架、室内外导视标识系统、交通人防标识标志、设计材料样板、立面控制手册、洁具、灯具、栏杆扶手等部品部件选型清单等。
设计内容包******消防)包括方案到施工图;专项设计包括精装修设计、景观设计、智能化、幕墙、钢结构设计、门窗设计、栏杆设计、市政综合管线、泛光照明设计、标识标牌等;完成招标技术要求或用户需求书;在招标后施工单位提供技术资料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设备、钢结构等特殊专业,也需由设计人牵头完成;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其中供电、供暖、燃气系统等特殊行业的专项设计除外);配合发包人对各专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包括市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专项设计。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1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配合至项目竣工验收且完成合同约定相关工作。
2.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含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和发包人要求)及相关审批部门审批要求深度。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承担 设计 任务; ③ 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2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东钱湖玉泉南路30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2-1-074)室
联系人:乐郑成、蒋依玲
联系电话:0574-******、0574-******
监管部门:******办公室
招标公告.pdf
环湖北路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